兵财会〔2024〕22号
各师市财政局,各院(校),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精神及兵团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为建立一支具有“专业化、高层次、权威性、代表性”的高级会计师评委队伍,切实提高人选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评委人选进行推荐报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送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层级的职称。高校会计专业和经济管理专业教师也可推荐。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政策观念强,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
(七)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学术造诣深,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是本行业技术骨干、学术技术带头人。
(八)在一线工作,具有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工作业绩显著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推荐。
(九)取得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十)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认真履行评审职责、遵守评审纪律,有参加职称评审的时间和精力。
(十一)兵团管理的各类专家优先推荐,优先入库。
二、下列人员不得推荐报送
(一)因违法、违纪受到相应处理或者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
(二)已调离原专业技术岗位的。
(三)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返聘继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除外)。
(四)其他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
三、报送程序
各单位填写《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评委人选推荐表》(详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兵团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发送至兵团财政局会计处邮箱:btczjkjc@126.com。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委人选的推荐工作,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和条件,切实把政治素质好、理论功底深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特别是工作在基层一线,成绩显著、业内公认的优秀专家推荐上来。
联 系 人:陈忠
联系电话:0991-2890153
邮 箱:btczjkjc@126.com
附件: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评委人选推荐表
兵团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
兵团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评委人选推荐表.docx